
岳塘新聞網12月24日訊(通訊員:張強 陸麗英)近年來,新型犯罪案件層出不窮,利用網絡實施犯罪尤為突出,其中,利用網絡實施詐騙犯罪最為典型。岳塘區(qū)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犯罪團伙利用網絡平臺針對印度人實施詐騙的案件。經審查,該詐騙團伙通過短信平臺向印度被害人發(fā)送詐騙信息數(shù)百萬條。近日,岳塘區(qū)人民檢察院以賀某甲等8人涉嫌詐騙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案情回顧:
2020年8月,被告人賀某甲與賀某乙合謀后合伙在湖南省湘鄉(xiāng)市某民房內成立針對印度人實施詐騙的工作室。被告人李某甲、胡某某、彭某某、康某某、王某某、李某乙先后加入該詐騙團伙。該犯罪團伙由賀某甲與賀某乙共同出資,由賀某甲負責作案及辦公設備的購買和日常管理,由李某甲主要負責通過短信平臺向印度人群發(fā)詐騙短信和協(xié)助賀某甲對犯罪團伙進行日常管理,胡某某、彭某某、康某某、王某某、李某乙是客服人員,負責與印度被害人聊天并引導印度被害人在“share me”平臺上注冊賬號完成點贊任務和注冊、升級會員,擴大會員投入。
該詐騙團伙通過短信平臺向印度被害人發(fā)送內容為:“是否需要兼職”等且附有客服“whats app”“telegram app”賬號的短信等方式,在印度被害人添加客服的賬號后,胡某某、彭某某、康某某、王某某、李某乙根據(jù)“話術本”及翻譯軟件在“whats app”“telegram app”等聊天軟件與印度被害人聊天,誘導印度被害人在“share me”平臺上注冊賬號、完成虛假的“facebook”“youtube”視頻點贊返利任務并層層升級會員和擴大會員投入。該犯罪團伙打算通過上述方式在2020年年底當印度被害人注冊會員金額投入達到100萬人民幣時,將該詐騙平臺關閉,卷款潛逃。
檢察官告誡,君子愛財,取之有道,8名被告人終將為自己的行為買單,針對境外人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同樣要不得!莫存僥幸心理,自覺守法。檢察官提示,陌生電話警惕接,陌生鏈接不要點,陌生微信小心加,陌生群聊謹慎辨;兼職固然好,但不要貪小便宜,小心“因小失大”,如遇到上述類似的情況,請不要輕易相信,必要時請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
關聯(lián)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責編:郭璇
來源:岳塘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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